旭光电子- 旭光电子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9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3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3 年 6 月 3 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卫东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即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4 股(详见公司 2023 年 5 月 15 日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权益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将予以相应的调整。 经调整,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 1,137.60 万份调整为 1,592.64 万份,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284.40 万股调整为 398.16 万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由 1,422.00万份调整为 1,990.8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84 元/份调整为 7.74 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78 元/股调整为 4.84 元/股。 除上述授予权益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刘卫东、张纯、崔伟、谷加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6 月 8 日为授权/授予日,向 6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92.64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398.16 万股限制性股票,行权价格为 7.74 元/份,授予价格为 4.84 元/股。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6)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刘卫东、张纯、崔伟、谷加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