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9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6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监事共 3人,参加本次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玉瑶女士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并结合募投项目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