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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实业-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9 浏览量: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39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丰转债”调整前转股价格:16.10 元  ? “大丰转债”调整后转股价格:15.94 元  ? “大丰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 年 6 月 15 日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公开发行了6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并于2019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大丰转债”,债券代码“113530”)。大丰转债存续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6日,转股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2025年3月2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6.8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大丰实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6月14日起由(www.sse.com.cn)上的《关于“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12日起由(www.sse.com.cn)上的《关于“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0日起由(www.sse.com.cn)上的《关于“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2月1日起由16.49元/股调整为16.3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是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5日起由(www.sse.com.cn)上的《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大丰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转股价格相应调整。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 1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64.92 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5.39 元/股,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限制性股票此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9,086,312 股增加至 409,735,512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15 日、2022 年 12 月 7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2 名激励对象杨永尧、王觅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销,回购价格为 5.75 元/股。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实际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08,0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409,735,512 股变更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2023 年 4 月 12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 1.5 元(税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按前述计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税前)金额不变。告》(公告编号:2023-038)。  综上,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各事项发生的时间顺序,具体调整过程计算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  根据上述约定,因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依据上述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调整公式调整,引起的增发新股率k1及增发新股价A1计算如下:  k1=649,200/409,086,312=0.16%(以新增股份登记前的总股数409,086,312股为计算基础)  A1=5.39元/股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根据上述约定,因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依据上述公式调整,引起的k2和A2的变化计算如下:  k2=-108,000/409,735,512=-0.03%(以调整前的总股数409,735,512股为计算基础)  A2=5.75元/股  (三)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根据上述调整公式,因权益分派事项,依据上述派送现金股利公式调整,引起的D的变化计算如下:  D=0.15元/股  P1=(P0-D+A1×k1+A2×k2)/(1+k1+k2)=15.94元/股  综上,“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6.10元/股调整为15.94元/股,调整价格自2023年6月15日(除息日)起生效。  大丰转债自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4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2023年6月15日(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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