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9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5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共 9 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陆小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联董事陆小红、张满良、郑洪伟、郑彤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联董事陆小红、张满良、郑洪伟、郑彤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