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净科技-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9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1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董事会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现场会议: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3年6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三、会议登记等事项话登记。记的须在2023年6月28日下午3:3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ad.baolong.yang@sz-sjef.com)。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 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或传真件);④ 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 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 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 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④ 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的,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ad.baolong.yang@sz-sjef.com),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联系人:周青霞 电话:0512-69578288 电子邮箱:ad.baolong.yang@sz-sjef.com 传真号码:0512-6599703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非累积投票提案 √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视为弃权。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有股数及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 章) 注:本表复印有效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