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9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为 0.34%。通股股票。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 149.96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345.3199 万股的 0.86%。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9.9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345.3199万股的 0.69%,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 80.00%;预留限制性股票 29.99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345.3199 万股的 0.17%,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 20.00%。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二、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106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108 人) 119.97 80.00% 0.69%三、预留部分 29.99 20.00% 0.17% 合计 149.96 100.00% 0.8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上述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a、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b、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c、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d、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第一个归属期 50% 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第二个归属期 50% 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1)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1%。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1%;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3%。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上市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A)、 (B)、 (C)和(D)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考评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核实的议案》、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S≥70 70>S≥60 S<60 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评价标准 A B C D 均为 A,激励对象个人当 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 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票数量可全部归属。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于 2022 年 7 月被选为职工代表监事、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36 万股。 四、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 年 6 月 10 日; (二)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58.805 万股; (三)归属人数:105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6.80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归属限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 序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 号 (万股) (万股) 比例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二、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103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105 人) 117.61 58.805 50% 五、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 588,050 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173,453,199 股增加至公司完成登记的结果为准),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激励计划(草案)》、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的 105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归属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授予的 105 名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的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归属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为 105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 八、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 九、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相关安排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归属涉及的股票登记及增资手续。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专业意见 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通合科技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二、备查文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预留授予、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八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