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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家拟赴境外IPO企业已提交备案申请 目前监管层鼓励渠道畅通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13 浏览量:

自3月31日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制度落地实施以来,据中国证监会官网披露,截至6月8日,已有49家企业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其中,十月稻田、知行汽车为首批已完成备案的2家企业,其余47家企业正处于备案过程中。

今年以来,境内企业赴境外IPO正呈现初步复苏趋势。Wind数据显示,截至6月12日,年内已有19家在美上市、28家在中国香港上市,而去年同期分别为3家、22家。

广西大学副校长、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备案过程中,企业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备案资料,不仅符合我国的监管要求,也有助于企业满足上市地的信息披露要求和监管要求。

备案制进入常态化阶段 披露内容进一步细化

自备案新规正式生效后,目前证监会每周在官网公示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备案情况表以及补充材料。截至6月8日晚,已累计有36家需要补充材料。

从备案补充材料要求来看,目前证监会反馈的信息更多侧重于控制权、股权代持、股东穿透核查、突击入股、股权激励、业务合规、数据合规、协议控制架构的有效性及相关监管机构的意见、企业的具体业务模式等方面的问题。

德恒律所合伙人董立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监管部门的核心关注点没有变化,目前的监管体系侧重于与行业监管的衔接,安全审查和行业监管程序前置。同时,与境外监管的衔接方面,境外上市申请失效,境内会同步终止备案程序。

“一些在过去关注度不那么高、容易被忽视的内容,尤其是红筹架构赴境外上市方面,备案制对其披露颗粒度进一步细化,且合规要求趋于严格。”董立阳提醒,企业在筹备上市以及上市后融资的过程中,需要对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严格履行好备案程序,提前做好完善合规的准备。

谈及备案制进入常态化阶段的意义,董立阳表示,一方面,备案新规强化了境内外的监管协同性,在最小必要原则的尺度下,安排备案并支持企业依法合规赴境外上市。另一方面,降低了过去部分红筹架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上的不确定性,有利于企业在现行监管框架下完善合规程度,便利企业“走出去”、积极利用境外市场融资,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

赴港上市成首选 新经济公司崭露头角

从上市目的地来看,前述49家已提交备案申请的企业中,7家拟赴美上市(6家为纳斯达克上市,1家为纽交所),其余42家均拟赴中国香港上市。

对此,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相比美国资本市场,目前中国香港的国际化与自由化程度已非常高,港交所亦迎来新的历史机遇。内地企业在中国香港上市,能够获得海外投资者与国际资本的青睐。

从行业属性来看,赴港上市的稀缺标的正在增多,新经济公司崭露头角。如“港股AIGC第一股”出门问问、“无人零售经营商”友宝在线、“数字零售SaaS平台”多点数智,均属于小众细分赛道的龙头企业。此外,生物医药企业赴港IPO趋势依然显著。如“创新肿瘤分子诊断及检测龙头”臻和科技、“布局脱发、溶脂和皮肤病”的科笛集团、“在线慢病管理平台”方舟云康等。

谈及对新兴技术行业的备案监管重点,董立阳表示,人工智能、生物科技企业等新兴技术行业在申请境外上市时,监管可能关注企业的具体业务模式、经营可持续性、盈利情况、竞争能力等方面。如果涉及敏感行业,可能会详细问询相关业务开展、资质完备情况及具体业务运作过程中的合规情况。

尽管目前赴美上市的备案企业数量不多,但中概股退市风险已有所减弱。近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第十四届陆家嘴论坛上表示:“中美审计监管合作问题已解决,现在中国在美国的上市公司退市的风险大幅减少了。企业境外上市渠道是畅通的,监管部门也鼓励支持。”

此外,在备案制进入常态化阶段,赴境外IPO初步显现升温趋势的同时,境内企业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机制亦持续优化,助力A股上市公司“走出去”,进一步拓展境外融资新通道。截至目前,已有19家A股上市公司在英国、瑞士发行GDR。

董登新表示,今年以来,沪深港通机制持续优化、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备案制正式生效、境内企业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机制优化,这些举措有助于企业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金,推动我国资本市场持续扩大制度型开放。

本报记者 侯捷宁 见习记者 毛艺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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