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江技术-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13 浏览量:次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拟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实现股权奖励与本人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紧密结合。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考核工作。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 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2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基数,对各考核 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每 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归 属比例安排如下: 定比 2022 年 定比 2022 年 对应考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净利润增长率(B) 归属期 核年度 目标增长率 触发增长率 目标增长率 触发增长率 (Am) (An) (Bm) (Bn)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200,000 万元) (192,238 万元) (20,000 万元) (17,388 万元)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230,000 万元) (216,238 万元) (25,000 万元) (21,388 万元)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 (260,000 万元) (240,238 万元) (30,000 万元) (25,388 万元) 指标 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 营业收入增长率(X) An≤A A B≥Bm Y=1 净利润增长率(Y) B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