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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邦照明-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13 浏览量: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遵循实事求是的精神,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本次总经理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程序合法有效。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总经理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黄光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仅为《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窦林平:________________叶慧芬:________________卫龙宝:________________(此页无正文,仅为《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窦林平:________________叶慧芬:________________卫龙宝:________________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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