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环保-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13 浏览量:次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以及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换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郑光明先生、朱宁先生、解道东先生、郎义广先生、郑勇先生、初宏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许斌先生、唐先胜先生、朱承驻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刘桂建、孙方社、汪金兰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