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前5个月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同比增加7.3%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14 浏览量:次
北京6月14日电 (记者王震)6月13日上午,海关总署召开例行记者通报会,介绍海关总署优化营商环境16条有关情况。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吴海平介绍,去年,我国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59.8万家,同比增加5.6%。今年前5个月,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同比增加7.3%。
吴海平指出,去年,海关总署专门出台了助企纾困降成本7项措施和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6项措施,同时深化“海关关长送政策上门”、结对帮扶、12360热线服务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有效激发了外贸企业的活力。
此次海关总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16条,围绕帮助企业减负增效,有针对性提出了很多措施,概括来讲就是“三增一降”。
一是增加企业便利。如,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会同税务总局推动实现企业出口退税报关单、发票“免填报”,便利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让企业早拿到退税,早受益。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为重点继续扩大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范围,推动AEO企业在境内外享受通关便利。
二是增强企业活力。首先是重点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成长。同时,加强高级认证企业培育,力争到2023年底高级认证企业数量较2022年同期增长10%。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开展“龙腾行动2023”“蓝网行动2023”,护航企业创新发展。
三是增进企业服务。针对企业“走出去”需求,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充分发挥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WTO/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作用,积极帮扶企业应对不合理贸易壁垒。不断创新面向社会公众的数字化统计服务,做好外贸数据发布,更好为企业开展进出口、拓展国际市场提供决策参考。
四是降低企业成本。进一步扩大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依法减免缴纳税款滞纳金。同时,帮助和引导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RCEP高质量实施,服务企业应享尽享自贸协定关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