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锅股份- 上市公告书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19 浏览量:次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保荐人(主承销商)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二〇二三年六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3 年 6 月 20 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还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海锅股份、上市公司、本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指公司、公司、发行人 301063.SZ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象发行股票海锅创投 指 张家港保税区海锅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大会 指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指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指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 指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见证律师 指 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定价基准日 指 2023 年 5 月 26 日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公司章程》 指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实施细则》 指 则》万元、元 指 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Zhangjiagang Haiguo New Energy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Co., Ltd.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海锅股份证券代码 301063.SZ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1 年 6 月 8 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25 日注册资本(发行前) 8,424 万元法定代表人 盛雪华注册地址 张家港市南丰镇南丰村邮政编码 215628联系电话 0512-58903382传真 0512-58903382公司网址 www.zjghgxny.com电子信箱 zhengquan@zjghgxny.com 铸锻件、金属构件、石化机械、法兰、阀门的制造、加工、销售,金 属材料、金属制品的购销,石化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经营范围 术的进出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包括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截至 2023 年 5 月 19 日,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43 家;基金公司 46 家;证券公司 30 家和保险机构 20 家,合计 159 家。 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报送上述名单后,有 24 家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基础之上增加该 24 家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序号 投资者名称 在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T-3 日)至 2023年 5 月 30 日(T 日)9:00 前,向上述投资者(含 24 名新增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主要包括《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本次《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的规定,符合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2)申购报价情况 在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3 年 5 月 30 日 9:00-12:00,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申购时限内,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 35 家投资者回复的《申购报价单》、《产品申购信息表》和投资者适当性材料等相关附件,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前述 35 家提交报价的投资者均在认购邀请书发送名单范围内,均按要求发送了完整的相关材料,均为有效报价。 按照《申购报价单》接收时间的先后排序,上述 35 家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如下:编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 申购对象名称 保证金号 (元/股) (万元) 效报价 张家港市南丰镇村级经济联合发展有限 公司 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 27.00 1,500 是 臻远基金-鼎臻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4.02 2,000 是 浙江探骊私募基金有限公司-探骊钱湖 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立华定增重阳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编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 申购对象名称 保证金号 (元/股) (万元) 效报价 上海禅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禅定成长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华泰 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赢 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 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 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 智选 3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睿亿 投资攀山二期证券私募投资基金编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 申购对象名称 保证金号 (元/股) (万元) 效报价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此外,1 家投资者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但未在报价时间内提交《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附件;1 家投资者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但未在询价前提供认购意向函,故不在询价前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范围内。因此该 2 家投资者视为无效申购。 (3)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和《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4.85 元/股,发行数量为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序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号 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臻远基金 -鼎臻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禅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禅定成长 2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 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 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 老金产品序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号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 老金产品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3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0,120,724 499,999,991.40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深交所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25,272,000 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0,120,724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25,272,000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 23,474,178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21.30 元/股。 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文件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4.85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93.35%,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6.67%。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1.4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037,849.7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7,962,141.67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50,000.00 万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5 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汇入东吴证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账户。2023 年 6 月 5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特定投资者认购资金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70 号)。根据该报告,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海锅股份本次发行的全部认购缴款共计人民币 499,999,991.40 元。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2023 年 6 月 7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71 号),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6 月 6 日止,海锅股份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0,120,724.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467,841,417.67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序号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 家港南丰支行 箱锻件自动化专用线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 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 家港支行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与保荐人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増股份登记情况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 16 名,发行配售结果如下:序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号 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臻远基金 -鼎臻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序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号 上海禅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禅定成长 2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 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 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 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 老金产品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3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0,120,724 499,999,991.40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XNN8F5X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旭街 2 号 820 房(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 王羽琳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经营范围 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 603,621 限售期 6 个月 姓名 杨茵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0508198101****** 住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获配股数(股) 603,621 限售期 6 个月 姓名 何伟政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0402198111******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获配股数(股) 764,587 限售期 6 个月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上海禅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上海禅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23243824209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 652 号 806 室 A 法定代表人 何艳 从事信息、教育、网络、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 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设计、制作各类广告, 摄影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 603,621 限售期 6 个月 企业名称 UBS AG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 瑞士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主要办公地点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获配股数(股) 603,621 限售期 6 个月 企业名称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074251442 注册资本 145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 9 号院 1 号楼 19 层 1906 法定代表人 李源 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经营范围 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 804,828 限售期 6 个月 企业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 经营范围 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 603,621 限售期 6 个月 企业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 经营范围 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 603,621 限售期 6 个月 企业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 经营范围 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 603,621 限售期 6 个月 企业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 经营范围 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 603,621 限售期 6 个月 姓名 魏巍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30222197910******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获配股数(股) 2,012,072 限售期 6 个月 企业名称 华有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318031755Y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瘦西湖路 195 号花都汇商务中心 5 栋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李春停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 场策划;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1、未经有 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 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 经营范围 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 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 603,621 限售期 6 个月 企业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6940653 注册资本 238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 经营范围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 1,287,726 限售期 6 个月 企业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 4,828,973 限售期 6 个月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5676619268 注册资本 97882.297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188 号滨江基金产业园 2 栋 204 法定代表人 任颜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业务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 经营范围 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获配股数(股) 684,104 限售期 6 个月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经营范围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 4,305,845 限售期 6 个月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和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的认购资格及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发行人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发行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和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证券法》《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深交所审核通过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的认购资格及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发行人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发行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海锅股份 证券代码为:301063.SZ 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0 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上市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 持股比例 件股份数量 (股) 张家港保税区海锅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 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 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 境内非国有 有限公司 法人 张家港盛驰企业管理合伙 境内非国有 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张家港盛畅企业管理合伙 境内非国有 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 张家港盛瑞企业管理合伙 境内非国有 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 合计 60,028,928 71.26% 43,227,0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示意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 持股比例 件股份数量 (股) 张家港保税区海锅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 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 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 境内非国有 有限公司 法人 张家港盛驰企业管理合伙 境内非国有 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 境内非国有 法人 境内非国有 法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券投资基金 合计 67,389,618 64.57% 54,373,890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以发行人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股权结构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20,120,724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无限售条件股份 41,013,000 48.69% 41,013,000 39.30%有限售条件股份 43,227,000 51.31% 63,347,724 60.70% 合计 84,240,000 100.00% 104,360,724 1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摊薄。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2022 年度/2022 2021 年度/2021 2022 年度/2022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基本每股收益 1.09 1.28 0.88 0.84每股净资产 12.02 11.08 14.38 13.62注: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资产总额 170,514.94 161,071.37 108,466.48负债总额 69,232.55 67,692.32 56,522.83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282.39 93,379.05 51,943.6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01,282.39 93,379.05 51,943.65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营业总收入 135,308.77 105,933.75 101,392.32营业利润 9,830.84 8,025.30 12,251.90利润总额 10,002.79 9,727.80 12,050.34净利润 9,166.94 8,757.01 10,542.5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166.94 8,757.01 10,542.5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56.18 -6,777.16 -16,101.0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43.03 -5,709.36 8,970.0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0.74 39,622.02 8,939.39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948.22 -391.36 -745.3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650.25 26,744.12 1,063.11 项 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流动比率 1.97 2.17 1.62速动比率 1.36 1.56 1.08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存货周转率(次) 3.08 2.88 3.58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2.02 11.08 8.22(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 9.43% 13.58% 22.59%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每股经营活动现金 -0.58 -0.80 -2.55流量(元)每股净现金流量 -2.10 3.17 0.17(元)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08,466.48 万元、161,071.37 万元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9.92%、84.54%、及报告期内,2021 年公司 IPO 上市当年,流动资产增长较多,当期流动资产占比提升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53,572.39 万元、62,842.32 万元及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4.78%、92.84%和 97.26%。公司整体负债结构中,流动负债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 IPO 上市后,新增募集资金降低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01,392.32 万元、105,933.75 万元和呈现一定波动,主要系报告期内,2021 年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2022 年随着公司毛利率较高的油气产品收入占比提升和原材料价格趋稳,公司净利润有所回升。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力 保荐代表人:尹宝亮、毕宇洪 项目组成员:骆廷祺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联系电话:0512-62938562传真:0512-62938500(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肖翔经办律师:徐其干、侯越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269 号星座商务广场 1 幢 2902 室联系电话:0512-65588369传真:0512-65076302(三)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郭澳签字注册会计师:陆德忠、程正凤、钱俊峰、朱健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联系电话:025-84711188传真:025-84724882(四)验资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郭澳签字注册会计师:钱俊峰、朱健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联系电话:025-84711188传真:025-84724882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东吴证券签署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承销协议》 东吴证券指定尹宝亮、毕宇洪担任海锅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尹宝亮,男,保荐代表人,2015 年作为项目协办人参与苏州高新(600736.SH)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2015 年作为项目主办人负责海陆重工(002255.SZ)发行股 份 及 支 付 现 金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项 目 , 2016 年 保 荐 胜 利 精 密(002426.SZ)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2021 年保荐海锅股份(301063.SZ)IPO 项目,并参与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工作,执业记录良好。 毕宇洪,男,保荐代表人,2021 年作为项目协办人参与海锅股份(301063.SZ)IPO 项目,参与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工作,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认为:海锅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东吴证券愿意推荐海锅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的报告;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