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海陆- 关于因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19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1040 证券简称:中环海陆 公告编号:2023-034债券代码:123155 债券简称:中陆转债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前,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499 号《关于同意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6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0,000,000.00 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 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或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媒体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及结果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 2023 年 6 月 27 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 调整,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中陆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31.80-0.04=31.76 元/股。 “中陆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31.7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