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杰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19 浏览量:次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的原则,就提请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印度子公司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资料和议案,我们认真审阅所提供的议案和资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小宁 黄宝山 杨永兴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