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自控-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19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3-054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6 月 16 日(周五)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6 月 1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6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6 月 16 日 9:15-15:00。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11 人,代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3-054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215,071,714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64.6686%。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 215,087,1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1,554,4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 215,087,1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3-054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1,554,4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 215,087,1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1,554,4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一次临时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23)第 372 号)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