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助创新企业解“成长烦恼”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19 浏览量:次
作为一项人类精巧的制度发明,保险对促进创新活动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保险业创新经营模式、丰富产品与服务,为企业创新发展之路护航。 企业兴则产业兴,产业兴则经济强。在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进程中,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对强化科技创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推进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专精特新”企业量身定制专属综合保险,并通过再保险机制共担风险,是保险业服务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与大中型企业和成熟企业相比,“专精特新”企业大多处于初创期和技术研发阶段,其面临的风险管理挑战更大。首先,风险结构相对复杂。此类企业多在新经济、新产业(行情300832,诊股)领域或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等方面寻求创新突破、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一般具有人才密集、技术密集等特点。2021年,专精特新“小巨人”百强企业的发明专利数量中位数为131个,显著超过A股上市公司中位数。正因为此,“专精特新”企业不仅面临人财物损失的传统风险,还面临更多与数据资产、知识产权相关的新兴风险;不仅面临研发生产过程可能中断的风险,还存在成果落地、推广、产业化过程被阻滞的风险;等等。 其次,风险管理难度相对更高。一方面,“专精特新”企业具有内在脆弱性。其产品或服务多针对特定市场、需求,具有经验积累较少、试错成本较高的特点,下游企业不敢用、不愿用的问题比较突出,这种“创新悖论”导致企业在成果转化、稳定产业链等方面面临更大挑战。另一方面,“专精特新”企业多为中小企业,抵御风险能力较弱。此类企业资产和自有资本规模相对较小,其价值更多体现在知识产权和技术力量等方面,这限制了企业的融资能力,迫切需要对可能的风险损失作出融资安排,保险潜在需求很高。 长期以来,保险业不断探索“专精特新”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理需求。以知识产权保险为例,保险至少发挥了三大作用。一是损失补偿。针对申请知识产权未获授权或注册的费用损失、实施知识产权失败的投入损失、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等各环节的风险损失予以补偿,使企业减少经济损失,维持较好的现金流。二是风险减量。知识产权风险等新兴风险影响因素多且易变,风险波动性更强,保险机构为企业提供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整改建议等全生命周期的风险控制服务,降低企业整体风险水平。三是创新促进,即促进企业创新资源向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集聚,并通过提供专利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等产品,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创新活动。 新近推出的“专精特新”企业一揽子组合保险方案,实际是在前期经验探索基础上的一次保险服务“升级”。一是丰富保险产品类型。针对“专精特新”企业业务发展潜力和风险特征,提供涵盖财产损失、研发中断费用损失、雇主责任等多种类型风险、覆盖企业经营全过程的保险。企业结合自身需求既可“一站购齐”完善保障,也可“量身定做”灵活选择。二是优化保险经营模式。一揽子组合方案创新地将再保险“前置化”,即在前端承保时就引入再保险机制。再保险机构一方面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分析创新产品的风险因素、制订保险条款费率以及核保策略,引入与新产品相适应的风险转移手段,增强保险公司经营稳定性;另一方面也可以发挥其整体把握风险状况的优势,协助保险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 作为一项人类精巧的制度发明,保险对促进创新活动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保险业持续关注当前存在的关键问题,不断创新经营模式、丰富保险产品与服务,提升风险管控能力,为企业的创新发展之路保驾护航。 (作者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