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农生物-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19 浏览量:次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的要求和《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的有关材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修订相关文件事项的独立意见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回报措施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修订相关文件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独立董事:刘峰、艾春香、郑鲁英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