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围海-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20 浏览量:次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 群、张炳生、钱荣麓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