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永长征-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20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3-039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3年 6 月 16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建胜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期及解除限售期的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除 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其获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股份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外,1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与 45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及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和《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着眼于公司整体发展布局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本次延期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