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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科技-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20 浏览量:

                                   股票代码:601777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重庆睿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增强标的公司的资本实力及运营能力,助推公司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求。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关联方协商确定增资方案,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向重庆睿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解散注销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要求解散参股公司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该事项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解散注销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肖翔、任晓常、窦军生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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