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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泰格-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22 浏览量:

证券代码:301229      证券简称:纽泰格          公告编号:2023-054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戈浩勇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4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可转债的具体方案。具体内容及逐项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规模为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共计 350.00 万张。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3 年 6 月 27日至 2029 年 6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一年 0.50%,第二年 0.7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8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7 月 3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4年 1 月 3 日至 2029 年 6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9.8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3 年 6 月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2〕587 号)的相关要求。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纽泰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   (1)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   ①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4.3750 元(发行总量 350,000,000 元/当前总股本 80,000,000 股,向下保留四位小数,实际发行将根据暂停转股后的总股本进行调整)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可配 0.04375 张可转债。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纽泰格现有 A 股总股本 80,000,000 股,其中不存在库存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3,500,000 张(当前总股本 80,000,000 股×转换比例 4.3750/100 后取整),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100.00%(优先认购上限 3,500,000 张/发行总量 3,500,000 张)。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②原 A 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③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1229”,配售简称为“纽泰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纽泰格”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2)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371229”,申购简称为“纽泰发债”。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办理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规范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将与开户银行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订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士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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