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 关于公司监事直系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22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0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监事郑伟力先生的直系亲属廖祥燕(郑伟力的配偶)和徐大芳(郑伟力的母亲)的证券账户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涉账户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廖祥燕的证券账户交易公司股票的时间自 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3 年 4 月祥燕的证券账户剩余 4,000 股。该期间廖祥燕的证券账户累计买入公司股票亏损为(27.76-27.11)*16,500=10,725 元。 徐大芳的证券账户交易公司股票的时间自 2021 年 1 月 28 日至 2023 年 6 月 7日止,期间该账户交易公司股票(含买入和卖出)合计 172 笔。截至目前,徐大芳的证券账户剩余 8,900 股。该期间徐大芳的证券账户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64,700股,合计 1,593,785 元,平均成本 24.63 元/股;累计卖出 55,800 股,合计 1,361,985元,平均成本 24.41 元/股;扣除徐大芳证券账户剩余的 8,900 股,累计亏损为(24.63-24.41)*55,800 =12,276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郑伟力先生的配偶和母亲在买入公司股票内六个月内卖出,及在卖出六个月内买入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二、本次交易公司股票的处理情况票的情况,期间也未将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告知,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知情。廖祥燕女士和徐大芳女士的证券账户均由廖祥燕女士控制及操作,徐大芳女士对于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不知悉。本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廖祥燕女士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在交易期间并未告知郑伟力先生,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规事项的严重性,郑伟力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承诺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并督促其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公司及郑伟力先生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和利用他人证券账户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的相关规定,郑伟力先生作为公司监事,未能尽到督促义务,违反了短线交易的禁止性条款。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合规管理工作,督促相关人员督促其亲属执行到位,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