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03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3-067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同日,公司在办公场所公示了《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象有任何异议的,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详细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信息。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处。 综上,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