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03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3-071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53 号文同意注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海泰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00”。 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9,657.16 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3,965,716 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 6 月 26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9,657.16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T 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海泰转债总计 3,319,471 张,即 331,947,1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3.70%。 二、网上中签缴款情况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T+2 日)结束。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协议约定,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全额包销。此外,《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保荐人(主承销商)合计包销的数量为 11,425 张,包销金额为 1,142,500 元,包销比例为 0.29%。 ,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可转债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电话:021-38031877、021-38031878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此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