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沃科技-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03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全育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1,485.8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8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于公司前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进行了事后追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修改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备查文件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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