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中环-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03 浏览量:次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上市公司全称: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A 股):TCL 中环股票代码(A 股):002129收购人: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 17 号 TCL 科技大厦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相关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收购人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至 2023 年 6 月例合计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30.0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收购人编制并披露本报告书摘要。收购人本次收购无需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TCL 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 TCL 科技(天津)控制的核心企业情 五、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9 七、收购人和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 5%以上 二、收购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14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具有以下含义:收购人、TCL 科技 指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CL 科技(天津) 指 TCL 科技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上市公司、TCL 中环 指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指 TCL 科技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次收购 上市公司 A 股股票,增持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30.00%的行为本报告书摘要 指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九天联成 指 宁波九天联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A 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本报告书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TCL 科技(天津)公司名称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 17 号 TCL 科技大厦法定代表人 李东生注册资本 18,779,080,767 元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41300195971850Y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新型光 电、液晶显示器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 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创业投资业务及创业投资咨询,为创 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发起创业投资机构与投资管理顾经营范围 问机构,不动产租赁,提供信息系统服务,提供会务服务,提供电 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和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服务,软件产品的开发及 销售,专利转让,代理报关服务,提供顾问服务,支付结算。(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 1982 年 3 月 11 日经营期限 1982 年 3 月 11 日至无固定期限通讯地址 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 17 号 TCL 科技大厦联系电话 0755-33311666公司名称 TCL 科技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住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 号泰达 MSD-C2 座 12 层法定代表人 秦克景注册资本 350,000 万人民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120000103069027P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经营范围 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成立日期 1998 年 4 月 15 日经营期限 1998 年 4 月 15 日至 2048 年 4 月 14 日通讯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 号泰达 MSD-C2 座 12 层联系电话 022-23689877 (二)其他一致行动人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国家或地区的 永久居留权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李东生 男 中国 4425011957******** 否 区****沈浩平 男 中国 1201021962******** 天津市南开区**** 否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 黎健 女 中国 4328221972******** 否 区****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闫晓林 男 中国 6103211966******** 否 区****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潘薇 女 中国 3401111970******** 否 区****秦克景 男 中国 1201041965******** 天津市和平区**** 否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净春梅 女 中国 6103021974******** 否 区****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TCL 科技不存在《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所规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东生与宁波九天联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成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收购人 1,276,684,768 股,对应持有收购人 6.80%股份,为收购人第一大股东。TCL 科技(天津)由 TCL 科技 100%持股,其控股股东为 TCL 科技。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李东生与九天联成 其他股东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TCL 科技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三、收购人和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一)TCL 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 TCL 科技(天津)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 TCL 中环外,TCL 科技及一致行动人 TCL科技(天津)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情况 主营业务 TCL 华星光电 TCL 科技直接持有 半导体显示产品研发、 技术有限公司 79.17% 生产及销售 TCL 科技通过 TCL 科 天津普林电路股 印制电路板(PCB)的研 份有限公司 发、生产及销售 翰林汇信息产业 TCL 科技直接持股 ICT 产品分销、数字化 股份有限公司 66.46% 零售和综合服务业务 (二)其他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 TCL 科技(天津)以外的其他一致行动人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情况 主营业务 李东生控制的宁波砺 智能终端业务,主要涵 TCL 实业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有限合伙)直 电及家庭互联网等全品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情况 主营业务 接持股 32.34% 类智能消费电子产品及 服务,及环保、产业园 运营、智能制造等其他 业务 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业务发展及简要财务情况 收购人 TCL 科技以半导体显示业务、新能源光伏及半导体材料业务为核心主业,其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2 年度/2022 年末 2021 年度/2021 年末 2020 年度/2020 年末总资产 3,599.96 3,087.33 2,579.08所有者权益 1,321.39 1,196.45 900.57营业收入 1,665.53 1,635.41 766.77净利润 17.88 149.59 50.65资产负债率 63.29% 61.25% 65.08% 注:2020-2022 年度/末的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表财务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 TCL 科技(天津)为投资平台,其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2 年度/2022 年末 2021 年度/2021 年末 2020 年度/2020 年末总资产 68.79 47.37 32.14所有者权益 39.51 39.40 15.78营业收入 0.01 0.01 2.49净利润 -0.11 -0.55 -5.32资产负债率 42.56% 16.82% 50.90% 注:2020-2022 年度/末的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表财务数据均为单体报表口径。 五、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TCL 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董事、董事会秘 书、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TCL 科技(天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上述人员中,王成、徐荦荦因原任职的公司在收购项目中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发出收购要约义务等行为,广东证监局于 2023 年 1 月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TCL 科技(天津)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收购人和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 TCL 科技无控股股东。除持有 TCL 中环外,收购人和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序 拥有权益 公司名称 公司性质 上市交易场所 股票代码号 主体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Maxeon Solar Technologies, 美国纳斯达克证券 Ltd. 交易所 上市公司、金 融机构序 拥有权益 公司名称 公司性质 上市交易场所 股票代码号 主体 八、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任职经历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自然人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主要职业、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存公司名称 注册地 人员 职务 任职起止时间 主营业务 在产权 关系 董事长 2002 年 4 月至今 李东生 是 CEO 2005 年 6 月至今 董事、高 半导体显 沈浩平 2020 年 11 月至今 否 级副总裁 示、新能源TCL 科技 惠州 黎健 CFO 2021 年 8 月至今 光伏及半导 是 高级副总 体材料 闫晓林 裁 是 CTO 2012 年 12 月至今TCL 科技集团财务 惠州 黎健 董事长 2019 年 7 月至今 金融服务 否有限公司 经理、董TCL 科技 秦克景 2017 年 12 月至今 天津 事 投资平台 否(天津) 净春梅 监事 2021 年 2 月至今 印制电路板天津普林 (PCB)的电路股份 天津 秦克景 董事长 2020 年 11 月至今 否 研发、生产有限公司 及销售 李东生 董事长 2020 年 10 月至今 新能源光伏 是 硅片、光伏 副董事长 2020 年 10 月至今 沈浩平 电池及组 是 总经理 2018 年 7 月至今 件、其他硅TCL 中环 天津 材料及高效 光伏电站项 黎健 董事 2023 年 4 月至今 是 目开发及运 营 是否存公司名称 注册地 人员 职务 任职起止时间 主营业务 在产权 关系 智能终端业TCL 实业 务,覆盖全控股股份 惠州 李东生 董事长 2018 年 9 月至今 品类智能消 是有限公司 费电子产品 及服务 九、收购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关联关系及其一致行动关系 TCL 科技持有 TCL 科技(天津)100%股权,李东生、沈浩平、黎健、闫晓林在 TCL 科技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秦克景、净春梅在 TCL 科技(天津)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职务,潘薇为闫晓林配偶。根据《收购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TCL 科技(天津)及前述持有 TCL 中环股份的自然人为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 TCL 科技聚焦于泛半导体产业发展,在半导体显示、新能源光伏和半导体材料产业已建立相对竞争优势,子公司 TCL 中环致力于成为全球新能源光伏行业的领先者。 收购人基于对新能源光伏和半导体材料产业的机遇判断和业务战略,以及对 TCL 中环竞争优势的信心,本次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TCL 中环至 30.00%的持股比例,以把握和共享上市公司长期价值增长。 二、收购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拟进一步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收购人就本次收购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第三节 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如下: 本次收购前 本次收购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TCL 科技 97,544,185 2.41% 102,999,833 2.55%TCL 科技(天津) 1,106,278,267 27.37% 1,106,278,267 27.37% 其他一致行动人 3,522,629 0.09% 3,522,629 0.09% 合计 1,207,345,081 29.87% 1,212,800,729 30.00%注:表格中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收购的具体情况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TCL 中环 A 股股份 5,455,648 股,增持均价 32.46 元/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0.13%。 三、本次收购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收购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均为流通 A 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收购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持有的 TCL 中环股票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收购人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TCL 中环 A 股股份 5,455,648 股,增持均价 32.46 元/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13%,涉及金额为 17,708.05 万元。 本次收购中,收购人 TCL 科技支付的收购价款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本次收购所涉资金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 TCL 中环及其关联方(除收购人外),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借贷。 收购人承诺: “本次收购所需资金将全部来源于 TCL 科技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TCL 科技收购所需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上市 公司关联方(除 TCL 科技外)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要求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摘要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李东生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TCL 科技集团(天津)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秦克景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李东生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沈浩平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闫晓林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潘 薇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黎 健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净春梅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秦克景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 日(本页无正文,为《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收购人: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李东生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 日(本页无正文,为《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收购人:TCL 科技集团(天津)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秦克景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 日(本页无正文,为《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 李东生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 日(本页无正文,为《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 沈浩平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 日(本页无正文,为《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 闫晓林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 日(本页无正文,为《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 潘 薇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 日(本页无正文,为《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 黎 健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 日(本页无正文,为《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 净春梅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 日(本页无正文,为《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 秦克景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 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