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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04 浏览量: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3-056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7月 3 日在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 1888 号(江宁开发区)会议室以部分现场、部分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征得候选人同意并经过并经相关资格审查,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顾晓霞、桑志民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备查文件: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顾晓霞女士 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2008 年进入埃斯顿,曾就职于公司财务部、证券部,现任会计管理部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顾晓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顾晓霞女士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顾晓霞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桑志民先生 197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南京江海电子有限公司。在公司及子公司工作期间,历任南京埃斯顿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埃斯顿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埃尔法电液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质量部经理,在公司先后从事质量控制、生产运营等方面管理工作,现任公司政府项目主管。  截至公告披露日,桑志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南京鼎之韵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南京埃斯顿投资有限公司 0.22%的股权,南京埃斯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6%。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桑志民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桑志民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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