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 保隆科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04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数量:11.9 万份 ?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2021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涉及的股票期权共计 70,300 份;以 17.41 元/股回购注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和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合计 4.84 万份;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由 28.13 元/股调整为 27.93元/股;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345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128.655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的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 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相关议案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行权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后剩余数 授予日期 授予人数 (元/股) (万份) 量(万份) 注:上述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人数为对应授予日的人数和数量。 (三)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历次行权情况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情况: 行权后剩 自主行权 行权价格 行权数量 行权 取消行权数 因分红送转导致行权价格 余数量 截止日期 (元/股) (万份) 人数 量及原因 及数量的调整情况 (万份) 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 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离职) 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调整为 27.93 元/股。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 行权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即 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可行权比例 为预留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 50%。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年 8 月 1 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届满。 (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权条件。(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行权条件。(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定比 2020 年的净利 定比 2020 年的营业 2020 年 净 利 润 对应考核 润增长率(A) 收入增长率(B) 行权期 183,184,449.58 元,公司 2022 年度 目标值增长率 目标值增长率(Bm) 年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归属于 (Am)第一个行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权期 240,505,602.22 元,净利润增 指标权重 50% 50% 长增长率为 31.29%;定比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率(P) 2020 年 营 业 收 入 P=A/Am*50%+B/Bm*50% 计算公式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值 2022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X) P≥100% X=100% 业绩目标达成率 P 80%≤P<100% X=80% 入增长增长率为 43.43%;均不 P<80% X=0 低于目标增长率达 21%的考核注: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营业收入,“净利润” 要求,满足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是指经审计的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 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层面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权比例为 100%。 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管理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 中,除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 因不满足行权条件,其余 65 名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比例,具体如下: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 个人年度绩效评价结果 A B C D E 况:2022 年度,65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行权比例(N) 100% 100% 0% 0% 0% 个人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均为 A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或 B , 个人 层 面行 权 比例 为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预留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的 50%。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除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满足行权条件外,公司将为符合行权条件的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截止日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 年 8 月 1 日 (二)行权数量:11.9 万份 (三)行权人数:65 人 (四)行权价格:53.74 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已聘请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七)行权安排: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截止日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可行权股票期权 可行权股票期 本次可行权的 职务 占预留授予股票 权占目前公司 数量(万份) 期权总量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5 人) 合计 11.9 47.6% 0.06% 注:对于上表所列的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数为准。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鉴于公司层面 2022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65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11.9 万份。上述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符合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且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办理相应的行权手续。 七、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股票期权费用应在期权有效期内,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且该成本费用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示。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