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和科技-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04 浏览量:次
股票简称:呈和科技 股票代码:688625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七月 特别提示一、发行数量及价格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7 名,均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目 录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项目 指 内容呈和科技/公司/发行人/上市 指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本上市公告书 指 A股股票之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 呈和科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指特定对象发行 的行为董事会 指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指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募集资金 指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A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实施细则》 指 施细则》《公司章程》 指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 指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报告期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单位,人民币元、万元、万元、亿元 指 元、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中文名称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GCH Technology Co., Ltd.成立日期 2002 年 1 月 31 日上市日期 2021 年 6 月 7 日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 688625.SH股票简称 呈和科技注册资本 13,333.34 万元法定代表人 赵文林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 1633 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强路 2 号联系电话 86-20-22028071联系传真 86-20-2202811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1734903428Y 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 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 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染料制造;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颜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胶表面处理;生态 环境材料制造;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 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纤维制造;企业总部管理;汽车租 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 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经营范围 剂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3D 打印基础材料销售;超导材料销 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轨 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计量服务;标准化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 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化妆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新化学 物质生产;新化学物质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检验检测服务; 货物进出口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生产制造环保、安全、高性能的特种高分子材料助剂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营产品成核剂、合成水滑石和复合助剂是国家重点发展的高性能树脂材料实现进口替代的关键材料,处于高性能树脂及改性塑料制造行业的上游。公司的技术、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地位。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授权期限自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授权期限延长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3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预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调整各认购对象的获配数量与获配金额的议案》 《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将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6 日披露《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1)2023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核发的《关于受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 (上证科审(再融资) 〔2023〕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2023 年 6 月 6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78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2023 年 6 月 12 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向参与认购的 7 名投资者发出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投资者按规定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的认购金额合计为 97,959,917.76 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57 号),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 97,959,927.84 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56 号),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中信证券将扣除主承 销 商 保 荐 承 销 费 ( 含 税 ) 2,900,000.00 元 后 的 上 述 认 购 资 金 的 剩 余 款 项 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上市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人民币 5,929,960.7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029,957.01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94,298.00 元,转入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90,035,659.01 元。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四)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及最终发行情况,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1,994,298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2,791,344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五)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T-2 日),即 2023 年 2 月 23 日。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为 42.9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本次发行最终发行价格为 49.12 元/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97,959,917.7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929,960.7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2,029,957.01 元。 (七)缴款与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57 号),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 97,959,927.84 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56 号),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中信证券将扣除主承 销 商 保 荐 承 销 费 ( 含 税 ) 2,900,000.00 元 后 的 上 述 认 购 资 金 的 剩 余 款 项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发行人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名称 专用账户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发行对象 (1)中荆(荆门)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名称 中荆(荆门)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8 年 7 月 27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蒋丁冬 荆门市漳河新区天山路 1 号 4 幢第 10 层 1020(部分)、1024、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荆门市东宝区漳河镇兴丰村三组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800MA4953T45N 产业投资、资本运营、投资管理和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经营范围 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认购数量 162,866 股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2)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名称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15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丁训刚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 1704 室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4273686X7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 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 (以上各项涉及法律、经营范围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 方可经营)认购数量 346,091 股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5 年 11 月 2 日注册资本 775,669.4797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1703453H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结汇、售汇业务;外汇业务;证券投资咨询;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经营范围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认购数量 162,866 股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1 年 6 月 21 日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1 楼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认购数量 162,866 股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5)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7 年 9 月 7 日注册资本 584,070.2569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张海文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2 幢 1 层 A2112 室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5011N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经营范围 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认购数量 174,267 股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6)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3 年 9 月 30 日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155 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 28-29 楼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550077618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认购数量 162,866 股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7)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1999 年 4 月 13 日注册资本 52,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裴长江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二座 27-30 层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0924515X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认购数量 822,476 股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告书披露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有 25 名投资者参与报价。经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全部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符合条件的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均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认购对 申报价格 申报金额 保证金 是否有 序号 认购对象 象类别 (元/股) (万元) (万元) 效申购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保险 46.25 1,000 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 养老金产品 45.25 2,000 认购对 申报价格 申报金额 保证金 是否有序号 认购对象 象类别 (元/股) (万元) (万元) 效申购 基金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 47.30 1,000 限公司 44.67 2,000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 投资基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 48.00 1,500 司 47.00 2,000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深圳市纵贯私募证券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 中荆(荆门)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 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 46.76 1,000 金管理有限公司 44.07 1,4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 司 认购对 申报价格 申报金额 保证金 是否有序号 认购对象 象类别 (元/股) (万元) (万元) 效申购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上 25 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以 49.12 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2)竞价结果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T-3 日)正式启动发行,经 2023 年 2 月 27 日(T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认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竞价结果已于 本次竞价结果如下表: 获配数 获配金 限售期序号 机构名称 量(股) 额(元) 限(月) 合计 3,053,745 149,999,954.40 - 竞价确定的配售股数,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3,489,183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3,489,183 股的 70%(即 2,442,429 股)。 (3)调减募集资金规模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结合当前监管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 15,000.00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119,999,914.40 元(含本数)。 鉴于募集资金规模上限由 15,000.00 万元调减至 119,999,914.40 元,在获配价格保持为 49.12 元/股不变的情况下,发行股数将相应由 3,053,745 股调整至 (4)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调减后各认购对象的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获配数 获配金 限售期 序号 机构名称 量(股) 额(元) 限(月) 合计 2,442,995 119,999,914.40 - 本 次 发 行 对 象 确 定 为 7 家 , 发 行 股 数 为 2,442,995 股 , 融 资 规 模 为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 35 名投资者上限。上述投资者均在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5)发行配售结果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向 7 名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书》,要求发行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缴纳认购资金。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缴款,实际认购金额为 16,999,989.92 元,其他获配投资者均已按照《缴款通知书》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最终,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994,298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2,791,344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情况如下:序号 机构名称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限售期限(月) 合计 1,994,298 97,959,917.76 -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做出承诺,承诺“(1)本机构/本人不存在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2)获配后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保荐人(主承销商)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机构/本人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4)本次申购金额未超过本机构/本人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符合《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相关要求,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尚需办理因本次发行引起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以及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工商登记或备案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呈和科技 证券代码为:688625.SH 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四、新增股份的限售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7 名,均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1,050,000 38.29 53,044,298 39.20 无限售条件股份 82,283,400 61.71 82,283,400 60.80 股份总数 133,333,400 100.00 135,327,698 100.00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994,298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 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赵文林。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 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所示: 持有有限售 持有无限售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条件的股份 条件的股份号 (股) (%) 数量(股) 数量(股) 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 司 法人 广州众呈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 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 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有限售 持有无限售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条件的股份 条件的股份号 (股) (%) 数量(股) 数量(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建信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 境内非国有 法人 股票型组合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 司-自有资金 法人 合计 106,131,236 79.60 52,646,970 53,484,266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持有有限售 持有无限售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条件的股份 条件的股份号 (股) (%) 数量(股) 数量(股) 境内非国有 法人 广州众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业(有限合伙) 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业(有限合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基金(LOF) 建信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 境内非国有 法人 组合 持有有限售 持有无限售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条件的股份 条件的股份号 (股) (%) 数量(股) 数量(股)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自有资金 法人 合计 106,131,236 78.43 52,646,970 53,484,266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 2022 年度、2023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 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3 年 3 月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3 月 /2022 年 12 月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1.46 0.38 1.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38,978.36 116,061.17 40,862.59 负债总额 133,275.54 25,181.06 10,103.29 股东权益 105,702.82 90,880.12 30,759.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权益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营业收入 69,490.38 57,621.68 46,026.27营业利润 22,788.62 18,183.58 13,598.82利润总额 22,746.18 18,178.93 13,558.7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12,282.28 -43,348.49 -2,120.76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026.39 26,397.20 -1,789.38净增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度 度 度流动比率(倍) 0.58 3.27 2.77速动比率(倍) 0.53 3.06 2.41资产负债率(合并) 55.77% 21.70% 24.73%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47 6.09 7.28存货周转率(次) 7.14 7.58 6.66总资产周转率(次) 0.39 0.73 1.20综合毛利率(%) 41.89% 44.22% 44.05%净资产收益率(加权,扣非前)净资产收益率(加权,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 项目 度 度 度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前,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 元/股)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S= 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S0 为期初股份总数; 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 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截至 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40,862.59 万元、116,061.17 万元和 238,978.36 万元,整体呈现增长趋势。 公司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截至 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6.20%、68.09%和 31.94%。2022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同比下降 36.15 个百分点,主要是 2022 年购买的大额存单及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截至 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9,768.91 万元、24,196.50 万元和 132,541.63 万元,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构成,负债结构相对较为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77、3.27 和 0.58,速动比率分别为公司 2022 年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大幅下降,资产负债率大幅上涨,主要系公司 2022 年购买的大额存单及定期存款大幅增加所致,偿债能力可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6,026.27 万元、57,621.68 万元和石的进口替代率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1,652.84 万元、15,702.70 万元和 19,519.73 万元,盈利能力良好。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保荐代表人:张远源、钟秋松 项目协办人:潘宏彬 项目组其他成员:沈小文、平作喜、陈建熏、吕子轩 联系电话:020-66609961 传真号码:010-60836960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袁华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B 座 16-21 层 经办律师:郭伟康、肖敏洁、张琳敏 电话:010-58137799 传真:010-58137788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吴震、黄春燕、黄志业、林江俊、沈优优 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志业、樊芝 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五、评估机构 名称: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西勤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三路 7 号中海慧智大厦 1栋 1C618 经办资产评估师:欧阳文晋、王嫦琦 电话:0755-25132876 传真:0755-84200880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 中信证券指定张远源、钟秋松担任呈和科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张远源女士,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精测电子 IPO、精测电子可转债项目、航新科技公司债、方圆地产美元债,北大方正破产重整等项目。 钟秋松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 15 年金融财务工作经验,曾主持或参与呈和科技 IPO、南网能源 IPO、海印股份资产证券化项目、广电运通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津膜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天润数娱重大资产重组、碧桂园控股红筹私募债项目、浙大网新庆春路 PPP 资产证券化项目等项目。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内部管理良好、业务运行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已具备了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基本条件。中信证券同意保荐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二、查询地点 (一)发行人: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 1633 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强路 2 号 电话:020-22028071 传真:020-2202811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电话:020-66609961 传真号码:010-60836960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此页无正文,为《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