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康退-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裁辞职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04 浏览量:次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安必康”、“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核实了有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总裁辞职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基于个人原因,胡绍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暂仍在公司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胡绍安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本页无正文,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裁辞职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黄泽民钱善国刘从远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