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科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04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7 月 3 日(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汇亚大厦 25 层公司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普通股股东人数 15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4,723,961例(%)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1.7389(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允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1,497,664 86.9507 3,226,297 13.0493 0 0.0000(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比例(%) (%) (%) 司非独立董事 743 45 的议案》(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吴楷莹、殷欣宇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