昀冢科技- 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05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3-21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昀冢科技”或“公司”)监事王清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26,3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王清静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王清静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王清静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31,5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非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安排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王清静 2,126,340 1.77% IPO 前取得:2,126,34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王清静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3/7/26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股 0.44% 531,585 股 2024/1/25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 一年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监事王清静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公司监事王清静将根据监管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