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 旗滨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05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1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3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因时间关系,本次会议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送达,通知豁免时间要求,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公司共有董事 9 名,本次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文进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鉴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胡大志、蔡艺彬、谢荣安、王进东、刘伟、赵德伟、缪云、马增勇、求伟民、龙前、董晓林、张清波、袁杰林、李惜炎、杨诗云、董炳荣、程浩、史利坡、李海龙、朱兴华、王辉、陈志渊、徐跃锋、沈杰等 24 名持有人因发生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同意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对上述人员持有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共计 2,451,901.2 份(其中:胡大志 194,250.0 份、蔡艺彬 194,250.0份、谢荣安 194,250.0 份、王进东 194,250.0 份、刘伟 97,125.0 份、赵德伟前 129,862.6 份、董晓林 97,125.0 份、张清波 97,125.0 份、袁杰林 94,742.2份、李惜炎 93,913.4 份、杨诗云 137,270.0 份、董炳荣 194,250.0 份、程浩王辉 22,118.6 份、陈志渊 45,687.6 份、徐跃锋 13,830.6 份、沈杰 15,436.4份)取消并收回。在锁定期满后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并应考虑除权、除息的调整因素。按照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计算(大于 5.18 元/股),上述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回持有人总金额预计为 2,451,901.2 元(1 元/份),由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自有资金支付。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锁定期满后,从出售该份额相关的股票所获资金中予以支付,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公司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条件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13亿元,2016-2018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76.41亿元,复合增长率为14.89%,完成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标企业,继续对标玻璃业务,同意按照《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有关规定调整计算对标企业和公司2022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经考核,公司2022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同行业对标企业分位值符合不低于80分位值的目标。达成,详见《旗滨集团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及权益归属结果报告》。各持有人可归属的份额及权益进行确认。经考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693 名持有人(19 人被取消资格)均符合归属条件,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归属的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办理 693 名持有人对应份额 107,650,080.0份的权益归属手续。 (1)本期持股计划各持有人参与考核的份额总数为 126,647,374.0 份,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依据对公司层面的基本财务指标、多维指标的业绩考核已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达标情况,确定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归属对应的份额合计为 107,650,080.0 份,归属比例占参与本期持股计划考核份额的 85%,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相关持有人名下,其中监事王立勇先生归属 (2)依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分两期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解锁比例为 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24 个月,解锁比例为 50%。 锁定期届满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才可根据持股人的意愿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降职人员被取消的份额 2,451,901.2 份),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