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05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354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 具 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7 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届满,解锁日为 2021年 7 月 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2 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24 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将于 2022 年 7 月 2 日届满,解锁日为 2022 年 7月 3 日。解锁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择机处置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解锁的权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5 日披露于《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于 2023 年 7 月 2 日届满,解锁日为 2023 年 7 月 3日。解锁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择机处置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解锁的权益。 二、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期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3%;第三个解锁期 (2)2022 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不低于 4.20 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上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依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收入为 5,114,579,681.57 元,对比 2019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3,663,130,278.47元,增长 39.62%,已超出业绩考核目标“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3%”的要求,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公司层面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40%(可解锁 540,000 股)。 持有人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持有人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持有人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持有人根据本持股计划解锁安排享受其所持对应标的股票收益;若持有人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部分不得解锁,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收益孰低值的原则返还个人(届时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执行标准),如有收益则归属于公司。 经审核,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持有人个人层面考核条件已达成。 三、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 2022 年业绩情况,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公司 2022 年业绩考核指标及持有人个人层面考核条件已达成。本次相关议案内容和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经核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及持有人个人层面考核条件已达成,该情况符合《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解锁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相关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关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成,第三批解锁股份数量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40%(可解锁 540,000 股)。 四、备查文件 《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实现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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