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阳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05 浏览量:次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审议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未来规划和发展战略。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高新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补选高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杨晓明 本页无正文,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刘力 本页无正文,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王立华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