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 博众精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05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3-041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 至 2023年 6月 30日 , 博 众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 未 进 行 回 购 交 易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2023年6月未进行回购交易。 一、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1.19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2023 年 6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3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3-03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