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 力鼎光电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06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7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5,000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11 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的简要说明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2021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本 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均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原计划向激励对象共授予限制性股票 234.2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168 名员工限 制性股票 204.25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30 万股。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解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计划在办理 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回购注销及解锁等程序后,截至本公告日,激励计划授予、 回购及解锁股票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授予价格 授予股 回购 解锁 尚未解 剩余激励对 类别 授予日期 [注] (元/股) 票 股票 股票 锁股票 象人数首次授予 2021 年 7 月 26 日 7.07 202.85 25.76 71.22 105.87 132预留授予 2022 年 6 月 30 日 6.95 5.00 0 0 5.00 2 注:“剩余激励对象人数”指截至目前仍在岗且持有未解锁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 本次解锁暨上市的股份为两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对应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5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内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类别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 一 个 解 除 限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若预留部分于2022年 50% 售期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内授予)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限售条件。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当人选; 解除限售条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人员情形的;(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 类别 业绩考核目标 售期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 预留授予的 以 2020年 的营 业收 入为基 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 经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 数,2022年的营业收入增长 (若预留部 解除限 率不低于20%;2、以2020年 入58,512.93万元,比2020年营业 分于2022年 售期 的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的 内授予) 收入增长40.30%,满足解除限售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条件。注: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剔除本次及其他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经公司考核完成后确定的考核分值(X)决定对应评价结果,各考核评价结果分别对应当期解除限售比例(M)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共2人, 考核分值(X) X≥80 80>X≥70 70>X≥60 X<60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后,其考核结 考核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果均为优秀,本次可解除限售比解除限售比例(M) 100% 80% 70% 0 例均为100%,对应可解除限售的以公司业绩目标达成为前提,激励对象个人在每个解除 限制性股票为2.50万股。限售期内实际可以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业绩考核达成后个人当期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上表中的解除限售比例(M),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本次解锁条件的达成经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激励计划剩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134 人,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132 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2 人,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均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00 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0 万股。具体如下: 本次解锁数 本次解锁数 已获授予限制 本次可解锁限 符合解锁条件对 量占已获授 量占公司目 序号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象职务 予限制性股 前总股本比 (万股) (万股) 票比例 例 核心骨干员工及 董事会认为需要 激励的其他人员 (2人) 注: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无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 年 7 月 11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50 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有限售条件股份 365,608,700 -25,000 365,583,700无限售条件股份 41,712,200 +25,000 41,737,200 总计 407,320,900 0 407,320,900 注:实际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安排,并已履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还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登记结算等事宜。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