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联网络-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06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0628 证券名称:亿联网络 公告编号:2023-053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99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80,65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8%;一)。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已届满。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股本的 0.08%。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修订的议案》及《关于修订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并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最终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 375.30 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授予日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8.25 万股。最终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10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7.05 万股。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更新后)》 ,决定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共 120,000 股,其中涉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以授予 70.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的授予登记,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决定回购注销 89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全部解除限售的共计 398,04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述股份回购注销。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决定按照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并回购注销 8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能全部解除限售的部分及 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需注销的部分共 346,545股;18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全部解除限售的部分及 1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需注销的部分共 82,200 股,合计 428,745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决定按照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并回购注销 108 名激励对象相关解除限售期部分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准及因个人原因离职而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55,282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6 月就说明 公司对《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约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除限售条件。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 2021 年 为 3,684,241,170.14 元,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增长率不低于 20%。 4,810,554,102.96 元,2022注:上述“净利润”指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年营业收入较 2021 年增长净利润,且不考虑股权激励成本及本股权激励计 划有 30.57%;效期内新增并购事项对净利润的影响。 (2)公司 2021 年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 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 影响后的净利润为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 为 2,263,189,731.44 元, 长 35.19%。 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长均高 于股权激励设定目标,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 激励对象中,13 人绩效考核结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周期与公司业绩考核周期一致, 果为 A/B,本期解除限售比例考核结果划分为 A(杰出)、B(优秀)、C+(良好)、C 为 100%;47 人绩效考核结果(合格)、C-(待改进)、D(不合格)六个档次,依据 为 C+,本期解除限售比例为考核结果,按下表确定比例进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80%;39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 考核 本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50%;1 A B C+ C C- D 结果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本期解 除限售比例为 0%。4 人已离 解锁 比例 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未 解 除注: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锁比例 ×个人当 限售部分。年获授解除限售额度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杰出、优秀、良好、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若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待改进、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99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80,658 股,具体如下: 本次获授的 本次解除限 占已获授限制性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合 股票比例(%) 合计(股) 计(股)余菲菲 董事会秘书 31,500 4,725 15.00于建兵 财务总监 42,000 6,300 15.00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97 人) 合计(99 人) 4,586,400 980,658 21.38 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有限售股份 540,615,358 42.76 -980,658 539,634,700 42.68无限售股份 723,755,126 57.24 980,658 724,735,784 57.32 总股本 1,264,370,484 100 0 1,264,370,484 100 注:1、由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可归属股份于同日上市流通,故以其上市流通后的股本结构作为本次变动前的股本结构;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见;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七月五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