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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07 浏览量: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23-046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3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七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七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047 号。  二、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048 号。  三、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俊波、赵伟卿、虞迪锋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049 号。  四、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050 号。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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