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07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3-046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6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年 7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相关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61 人调整为 257人,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8.00 万股调整为 187.8136 万股,将首次授予价格由 145.63 元/股调整为 97.40 元/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认为: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工作指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7 月 6 日,并同意以 97.4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5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7.8136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