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特-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07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23-048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3,518.10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6%)的 5%以上股东、董事长姜维利先生,计划在 2023 年 7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 月 11 日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单独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2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5%以上股东、董事长姜维利先生提交的《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 拟减持的 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单独持有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姜维利 3,518.1040 16.56%注 1:姜维利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何欣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维利先生与何欣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195.73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6%) ,其中姜维利先生单独持有 3,518.10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6%) ,何欣先生单独持有 2,677.631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对应转增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4122%。不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三、相关承诺情况姜维利先生相关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上述股东可能减持部分股份,每年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 “本人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 “在公司上市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2018 年 5 月 8 日-2019 年 5 月 7 日期间可能减持的部分股份数量不超过 3,612,000 股,2019 年 5 月 8 日-2020 年 5 月 7 日期间可能减持的部分股份数量不超过 4,722,000 股。” 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姜维利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及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况、公司股价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个人减持时间、价格以及是否按期减持完毕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产生影响。五、备查文件 《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及《有关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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