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银股份-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07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6 日 9:15 至 15:00 任意时间。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638%。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26,401,520 股, 第 1 页 共 3 页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8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98 人,代表股份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201 人,代表股份 17,142,0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20%。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1,949,5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56%;反对 7,832,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6033%;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308,0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2994%;反对 7,832,51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3,900,1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911%;反对 5,869,9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1993%;弃权 1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 第 2 页 共 3 页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58,6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6784%;反对 5,869,91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赖江临、郭钟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取消部分议案的公告情形不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备查文件东大会决议;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第 3 页 共 3 页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