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禹股份- 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07 浏览量:次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的说明于设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并相应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委员会成员战略委员会 邓帮武 邓帮武、李广宏、杨之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杨之曙 邓帮武、杨之曙、贺宇审计委员会 周泽将 周泽将、罗彪、沈先春提名委员会 贺宇 邓帮武、贺宇、罗彪 上述各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权如下:一、战略委员会 发行人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估,并对检查、评估结果提出书面意见等。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发行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1)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3)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并审查其履行职责情况以及进行年度绩效考评;(4)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5)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职权。三、审计委员会 发行人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3)对内部审计人员及其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4)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协调; (5)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对责任体系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公司责任体系的事前指导、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健全内部监察机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6)检查、监督公司存在或潜在的各种风险;(7)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与其披露;(8)检查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等;(9)公司董事会授予其他职权;(10)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授予的其他职权四、提名委员会 发行人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4)对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书面建议;(5)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建议等;(6)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