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10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8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7.592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240%。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13日。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预 留 授 予 部 分 第 二 个 行 权/ 解 除 限 售 期 行 权 / 解 除 限 售 条 件 成 就 的 公 告》(2023-043)。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于2023年7月13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 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权益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 2021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会议(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 2021年6月9日,公司发布了《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和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均为2021年6月11日,公司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42.177万份股票期权和42.177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预留行权价格为 (六) 2022年7月13日,公司公告了《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完成了为7名激励对象的17.3767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第一期解除限售工作。2022年7月27日,公司公告了《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自主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27日起至2023年6月9日止(包含头尾两天),完成了为7名激励对象的17.3767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第一期行权工作。 (七) 2023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21年6月11日)起12个月和24个月,即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3年6月10日届满。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3-043)。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 第二次解除限售的股票数 姓名 职务 量(万股) 量(万股)吴迪 董事、副总经理 12.5634 5.2405核心业务骨干(6人) 29.6136 12.3522 合计(7人) 42.1770 17.5927 注:1.公司2022年度股权激励考核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712亿元,大于触发值4亿元,小于目标值5亿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为 四、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9.538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7.5927万股,合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17.1307万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权激励定向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增减股份(股)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34,959,026 86.67% 1,171,307 636,130,333 86.83%三、股份总数 732,645,729 100.00% 732,645,729 100.00% 五、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