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10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3-07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号),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5,738,393股新股。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3.90元的价格向1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863,302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4,999,897.80元,扣除与发行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44,295,181.96 元 ( 不 含 税 ), 实 际 募集 资 金 净额 为 人民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2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1号)。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增设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的相关事项。 近日,公司、子公司诸暨协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胜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拟存储金额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人民币元)诸暨协鑫科 中国民生银行股技发展有限 份有限公司苏州 研发中心建设公司 工业园区支行北京胜能能 中国民生银行股 信息系统平台及源科技有限 份有限公司苏州 639800307 72,000,000.00 研发中心建设公司 工业园区支行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子公司诸暨协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胜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一: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诸暨协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胜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 (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甲方”) 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方、乙方、丙方(以下合称“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 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大华验字[2022] 000091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号)。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