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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克创新-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10 浏览量:

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公告编号:2023-051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通过现场及通讯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6 日(星期四)在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 39 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一期七栋 7 楼 701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阳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制定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祝芳浩、熊康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特制定《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祝芳浩、熊康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等,并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对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条件及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制定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等相关事宜;  (9)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致。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祝芳浩、熊康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 2023 年 7 月 24日(星期一)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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