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14 浏览量:次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长、董事辞职的材料认真审阅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孙泽胜先生确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李忠先生确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总会计师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孙泽胜先生、李忠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提交的辞职报告书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孙泽胜先生、李忠先生辞去上述职务,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孙泽胜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职务。同意李忠先生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总会计师职务。 独立董事:杨向宏 卜新平 吴粒 二○二三年七月十一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