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14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05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3 年 7 月 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 2023 年 7 月 13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近期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已发生重大变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拟对第六届董事会提前换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次拟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且《关于修改的议案》需同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郑旭先生、李质磊先生、路忠林先生、崔海峰先生、李少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 2023 年 7 月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近期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已发生重大变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拟对第六届董事会提前换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次拟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袁坚先生、刘兴翀先生、汤健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汤健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 2023 年 7 月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资金较为紧张,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控股股东郑旭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自首笔借款到账之日起不超过三年,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借款利率为年化 4.5%,按实际使用资金天数计算。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 2023 年 7 月 13 日 刊 登 在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参考同地区、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拟定为:每人每年 10.2 万元人民币(含税),在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后定期发放。 关联董事袁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 2023 年 7 月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部分议案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拟于 2023 年 7月 28 日(周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安徽省滁州市苏滁国际商务中心 6 楼 10 号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 2023 年 7 月 13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旭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金属结构厂厂长、青岛天能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宁波兮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兮茗投资执行董事兼经理、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旭先生持有公司 67,457,432 股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注: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分别与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TBP Noah Medical Holdings(H.K.) Limited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其将持有公司 28,601,123 股股份,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李质磊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工艺主管、天威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电池技术部部长、江苏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现任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瓴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旭合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云南旭合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质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质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路忠林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东南大学物理系讲师、台湾成功大学卓越创新研究中心研究专家、天威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CTO 助理、江苏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CTO。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路忠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路忠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崔海峰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白城大生农业开发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成来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成来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大生(白城)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权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北京权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海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崔海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少华先生,中国国籍,1980 年出生,博士学历,高级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中国科学院化学所,现任中科院过程所企业硕士生导师,江苏沥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华碳和鑫(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翀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中润和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北京卫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北京生态中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少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少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袁坚先生,中国国籍,1983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北京大学。曾任职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金融部,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泓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长沙新一代半导体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裁,海南天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千湖资智(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华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惠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中欣大有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袁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兴翀先生,中国国籍,1981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毕业于南京大学。曾任南京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监、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现任西南石油大学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兴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兴翀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汤健女士,中国国籍,1966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教授,会计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专职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健女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汤健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