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集团-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14 浏览量:次
股票代码:300428 股票简称:立中集团 公告编号:2023-085 号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所授权之适当人士直接行使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所授权之适当人士直接行使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所授权之适当人士直接行使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及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并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所授权之适当人士直接行使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此举有利于保障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实际情况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独立董事同意延长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特此公告。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