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生物向股东不超2.76亿元定增获通过 西部证券建功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7-14 浏览量:次
北京7月13日讯南华生物(000504.SZ)今日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司于昨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南华生物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3年4月27日,南华生物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6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财信产业基金,符合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发行对象的规定。发行对象财信产业基金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南华生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4.96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449,197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对象财信产业基金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发行对象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普通股,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公告显示,财信产业基金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参与认购本次发行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311,573,901股,发行对象财信产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79,701,6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财信产业基金合计直接持有公司98,150,852股,持股比例为29.74%,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财信产业基金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南省人民政府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综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南华生物表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进一步提升资本金实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南华生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童家骏、瞿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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